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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公示 -凯发会员官网 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投资4535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96万元),在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湛江钢铁基地内生产工业氢气(20166nm3/h,含高纯氢气)、高纯氢气(2500nm3/h)、液化天然气(9056kg/h),具体建设包括焦炉煤气制h2/lng站、液氧备份系统和配套动力管网。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组织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组织召开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湛江钢厂与中科炼化能源互供循环经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凯发会员官网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宝粤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25146206;e-mail:wangzhirong@baosteelgas.com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湛江钢铁基地内 环保投诉热线:12345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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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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