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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公示 -凯发会员官网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 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东旺大道111号,总用地面积为145042.79m2,总建筑面积659397.73m2。本项目对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进行验收。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组织召开“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广州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湛江市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并形成了《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科苑1、2、3号商业裙楼、5、6、7、12、13号楼及其地下室、垃圾收集站、幼儿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1月3日)。 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凯发会员官网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阳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伟权;联系电话:13318013232 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海西部石油公司第一生活区南油建设银行四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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