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公示 -凯发会员官网

          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以南,港区四路以西,总用地面积5823.02m2,总建筑面积29337.8m2,为1栋最高29楼高层住宅,并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设备房、备用发电机房等设施,共580套住房,辅以少量商业门面,本项目首层作为街道办办公室,项目运营期不设商业餐饮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开展验收调查工作,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组织召开“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并形成了《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新港路8号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凯发会员官网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13600374640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以南,港区四路以西

2021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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