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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凯发会员官网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位于遂溪县北坡镇s290北坡苗圃场路段西。建设内容包括液化石油气储罐、灌装区,配套建设办公楼、机泵房、消防水池等公用及辅助设施,本项目总罐容积350m3(其中1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3台、50m3残液罐1台),为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储配供应量为6400t/a。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开展“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监测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9日组织召开“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广东星燃石化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千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 〕18 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凯发会员官网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遂溪县春兴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加明;联系电话:13822587238 通讯地址:遂溪县北坡镇s290北坡苗圃场路段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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